领域模型在各层的命名

日常对于领域模型的实践很少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应该怎样做,也可以说是概念理解不够透彻,对于命名也很模糊. 对于很多同学来说,给我一个比较好上手的说明就足够了.阿里开发手册上面给出了参考意义的命名.

阿里开发手册各层的命名

参考第一章编程规约16点:

  1. 【参考】各层命名规约:
    A) Service/DAO 层方法命名规约
    1) 获取单个对象的方法用 get 做前缀。
    2) 获取多个对象的方法用 list 做前缀。
    3) 获取统计值的方法用 count 做前缀。
    4) 插入的方法用 save/insert 做前缀。
    5) 删除的方法用 remove/delete 做前缀。
    6) 修改的方法用 update 做前缀。
    B)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
    1) 数据对象:xxxDO,xxx 即为数据表名。
    2) 数据传输对象:xxxDTO,xxx 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。
    3) 展示对象:xxxVO,xxx 一般为网页名称。
    4) POJO 是 DO/DTO/BO/VO 的统称,禁止命名成 xxxPOJO。

分层领域模型规范

参考第六章工程结构应用分层(3)点:

【参考】分层领域模型规约:

  • DO(Data Object):与数据库表结构一一对应,通过 DAO 层向上传输数据源对象。
  • DTO(Data Transfer Object):数据传输对象,Service 或 Manager 向外传输的对象。
  • BO(Business Object):业务对象。由 Service 层输出的封装业务逻辑的对象。
  • AO(Application Object):应用对象。在 Web 层与 Service 层之间抽象的复用对象模型,
    极为贴近展示层,复用度不高。
  • VO(View Object):显示层对象,通常是 Web 向模板渲染引擎层传输的对象。
  • Query:数据查询对象,各层接收上层的查询请求。注意超过 2 个参数的查询封装,禁止使用 Map 类来传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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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

  1. 《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》终极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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